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围绕学科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需求建设高水平博士后队伍,现诚聘海内外青年人才,携手奋进、共筑未来!
一、岗位设置
1.博士后副研究员岗位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进行遴选,首聘期薪酬待遇(含地方部分)31-35万元/年(税前),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2.春雁英才计划选拔海内外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作为学校的预留师资,入选者博士毕业后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3.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岗位,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择优确定招收人选,可随时办理进站审批和聘用手续,首聘期薪酬待遇(含地方部分)21-25万元/年(税前)。
以上岗位入选者如获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资助期内最高可达50万元/年;特别优秀者,可聘为“神舟学者”、“启航学者”等校内教师岗位。
二、培养支持
1.学校大力引进海内外博士来校工作,积极鼓励在站博士后赴国(境)外一流合作导师门下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赴外履历同时作为岗位晋升的关键业绩之一。
2.学校拥有高水平的导师队伍及科研平台,支持申报博士后各类人才计划和基金项目。
3.学校畅通博士后发展通道,首聘期2年后经考核批准可续聘;在站期间可按学校要求申请教师岗位,获聘后执行相应岗位待遇。
4.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保险、公积金,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教职工同等优质资源,博士后可按学校有关政策申请承租周转房或购买人才用房。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符合国家关于博士后招收的相关要求,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其他要求
(1)申请博士后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或将于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的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已进站的我校常规博士后/助理研究员须在站不超过1年。
(2)申请春雁英才计划: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将于2024年春季学期后毕业的校内外在读博士生,入学满2年但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从转为博士学籍开始计算,直博生入学第一年可按硕士学习阶段计算)。
(3)申请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可依据毕业时间区分人选是否正确申报相应渠道,现有助理教授无需申报此次副研,学校统筹规划。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提交至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人,并添加杜老师微信:992971659,备注:XX博+姓名。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6日
2.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对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对春雁英才计划申报人进行鉴定把关后,2024年6月21日前提交学校。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2.已申报过博士后副研究员、助理教授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人能够保证在入选后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
3.已申报过春雁英才计划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计划的相邻批次连续申报。
4.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86-451-86289192
附件1: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相关材料.zip 附件2:春雁英才计划申报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