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哈工大人〔2021〕9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进程,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校内外遴选一批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担任学术带头人组建创新团队,现就启动2022年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学术带头人须具备《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年龄具体要求如下: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A类:理工科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管人文社科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家工作室B类:理工科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管人文社科类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校鼓励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
1. 申报人在“校园门户”系统上填写《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方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2. 各单位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各单位须公示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
3. 学校组织评审,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聘任。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择优推荐。优先考虑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备领军人才潜质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鼓励通过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引进学术带头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
(二)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三)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学院提交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11:30前,按照线上填报材料要求,下载pdf版《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方案》,发送至hitdxo@163.com。
附件:
附件1-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pdf
附件2-青年科学家工作室申报使用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