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78号),现将我校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条件
1.我校(不含威海、深圳校区)在岗职工;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
3.未兑现博士后生活津贴待遇;
4. 在国外做博士后的,博士后研究工作须满2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5.2018年12月31日前评为博士生导师的不能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
二、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向人事关系所在学院(部门)报送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在外校(国内)做博士后的出站人员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国外做博士后人员附我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2.9月6日前,申请人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2018年度新增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hitdxo@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鸥
电话:86289192
附件1: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2:2018年度新增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