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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大类内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8-07-18   浏览次数:547

土院发[2018]06

土木大类内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一、各专业方向及录取人数

土木类包括三个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包括3个方向:土木工程力学精英班、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材料方向,工程管理专业包括2个方向:项目管理方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方向。

录取人数:土木工程力学精英班录取比例为土木类总人数的10%,上限20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录取比例为土木类总人数的40%,最多可上浮50%;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方向录取比例为土木类总人数的15%,下限25人,上限30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录取比例为土木类总人数的15%,下限25人,上限30人;项目管理方向录取比例为土木类总人数的15%,下限20人,上限25人;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方向录取比例为土木类总人数的15%,下限20人,上限25人。

二、专业方向选择方案

1.各专业方向的选择在第二学年夏季学期完成。

2.首先遴选土木工程力学精英班学生,学生根据志愿报名,在报名学生中按前两学年各门考试课平均学分绩择优初选40人,通过面试最终确定20人为土木工程力学精英班学生。

3.土木工程力学精英班学生遴选结束之后,其他5个专业方向学生的分流按自愿报名,学生必需同时有序填满5个不同的志愿(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材料方向、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项目管理方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方向),不按要求填写视为自愿服从学院调剂。

4.分流原则:志愿优先,志愿未满则按照志愿顺序综合前两学年各门考试课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录取。

5.志愿一次性申报,需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字后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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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一八年六月十九日